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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行业标准】近日,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已组织完成《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现场校准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1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意见反馈邮箱:secretary@cnemc.cn
注册仪表网,马上发布/获取信息 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等。
PM2.5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大气污染物,其监测及有效治理是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和国家政府的目标,目前,全国339个地级城市和重点地区县、乡于2013年起陆续开展PM2.5的自动监测工作,其自动监测的数据是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环境治理考核、排名的重要依据。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仪主要采用光散、β射线和振荡天平等原理进行颗粒物测量,实际的应用中是以β射线和光散原理的为主。测量原理决定了此类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仪在测试过程中,可以实现短时间内对颗粒物浓度的监测,并且可以自动、实时跟踪颗粒物的浓度变化。
目前针对此类仪器的实施校准,主要是送至校准实验室,在实验室的环境下进行校准,这样周期检定需要对在线类仪器进行不断的拆卸和安装,在此过程中,可能对原本校准过的装置造成一定的测量偏差;另外实验室的环境和在线仪器的工作环境是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的,实验室条件下的校准和仪器的工作测试状态不一定能够代表在线环境下的仪器状态,有必要针对环境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制定现场校准规范。
目前针对颗粒物(PM2.5)质量浓度连续自动监测仪相关的规范有JJF1659-2017《PM2.5质量浓度
测量仪校准规范》,与目前待制定的规程规范存在一定的差别。首先是JF1659校准条件是基于实验室环境下的,不能实现在线仪器的现场校准。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仪在全国范围内应用广泛,在线类的仪器在很大程度上顺应了环境监测仪器的应用发展趋势,采用原位或者是现场校准也是保障此类仪器测量准确性的重要手段,因此制定本技术规范是根据环境空气颗粒物监测仪器的发展趋势和计量校准发展趋势所提出的,可以从量值源头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指导和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现场校准的校准工作,保障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浓度量值溯源的准确、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