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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的组织下,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起草编制了《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目前,该标准已经获得了生态环境部的批准,并将于2020年4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的方法原理主要是,样品的空气分成两路,一路直接进入反应室,测定一氧化氮:另一路通过
转换器将二氧化氮转化为一氧化氮后进入反应室,测定氮氧化物。反应室内的一氧化氮被过量臭氧氧化形成激发态的二氧化氮分子,返回基态过程中发光,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样品空气中一氧化氮的浓度与光强成正比。二氧化氮的浓度通过氮氧化物和一氧化氮的浓度差值进行计算。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
HJ 19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HJ 654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Os、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63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 818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s、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此外,若要用化学发光法测定氮氧化物的含量,实验人员需要具备以下仪器设备,包括有:不与氮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的聚四氟乙烯、氟化聚乙烯丙烯、不锈钢或硼硅酸盐玻璃等材质的进样管路和颗粒物过滤器;分为双反应室双检测器型、双反应室单检测器型和单反应室单检测器型的氮氧化物测定仪。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氨氧化物的化学发光法。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当使用仪器量程为(0~500)nmol/mol时,本方法参比状态下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检出限分别为1μg/m,3μg/m和2μg/m,测定下限分别为4μg/m,12μg/m’和8μg/m:标准状态下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检出限分别为2μg/m,3μg/m和2μg/m',测定下限分别为8μg/m,12μg/m和8μg/m'。
此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氧化氮为有毒气体,操作过程中应防止泄漏,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而在测定过程中,钼催化转换器除了能将二氧化氮转化为一氧化氮外,也会将氨等气态含氮化合物部分或完全转化为一氧化氮,对测定结果产生正干扰。(详情详见附件)